各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处定于2023年5月11日至6月16日对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自查和迎查等相关准备工作。
一、检查内容:
(1) 2022年度购置资产的“账、物”管理情况;
(2) 2022年度购置资产的标签粘贴情况;
(3) 2022年以前年份资产账、物和标签情况抽查;
(4) 各部门单位日常办公设施核查;
(5) 各部门单位资产使用及维护保养情况。
二、检查安排: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5.11-12 |
汽车工程学院 |
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 |
5.15-16 |
外语外贸学院 |
图书馆 |
5.17-19 |
管理学院 |
航空服务与旅游管理学院 |
5.22 |
党办、校办 |
保卫处、武装部 |
5.23 |
组织部、统战部 |
基建处、住房建设指挥部 |
5.24-2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
5.29-31 |
机电工程学院 |
理学院、工程综合训练中心 |
6.1 |
宣传部、教师工作部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6.2 |
纪委办(监察处) |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
6.5-6 |
学工部(处)、校团委 |
审计处、国交处、国教院 |
6.7 |
人事处(职改办) |
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 |
6.8 |
发展规划处 |
档案馆 |
6.9 |
教务处 |
财务处 |
6.12 |
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 |
航空宇航学院 |
6.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体育部 |
6.14 |
科技处 |
校工会(离退办) |
6.15-16 |
后勤管理处 |
继续教育学院 |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