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清查填报实物资产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7-10 点击数:

关于资产清查填报实物资产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核实资产信息,实现资产帐、卡、物的一一对应,现请各部门以资产实际使用(存放)地点为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具体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各部门以资产实际使用(存放)地点为单位,统计该单位内的所有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耐久品,不含耗材)。请勿遗漏本部门实际使用的每一处房子和场所(教授工作室实物资产由教授所属系负责统计,教学督导室实物资产由教务处负责统计,有线电视台设备由电子工程系统计),届时,学院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将以资产实际使用(存放)地点为单位进行实物资产的复查。

二、国资处向各部门提供《账面资产汇总表》(含各部门首次及二次认定为归属本部门的2013年10月31日前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数据、全院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购置并已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的资产数据)作为填报该表右侧《实物资产汇总表》的填报基础。

三、各部门参照实物资产铭牌、说明书等信息,对《账面资产汇总表》内的资产信息进行修改。只须修改实际信息与账面信息不一致的字段信息(先将须修改的账面信息标为红色,然后将实际信息填报在《实物资产汇总表》的相应字段中)。

四、《账面资产汇总表》里的资产记录不足以涵盖某房子和场所内的所有实物的,应在该表右侧的《实物资产汇总表》中增补资产记录条目。增补顺序为:先增补仪器设备(如机床、仪器仪表、体育器械、医疗设备、厨房用具等),接着是办公(电子)设备,然后是教学(实验室)家具、最后是办公家具。

五、经修改字段信息后的《账面资产汇总表》与新增补的《实物资产汇总表》合为部门的《存量资产汇总表》(相当于部门资产台账)具体的修改与增补说明,请参看国资处发往各部门《账面资产汇总表》末尾的填表说明。

六、各部门应于2014930下午下班(17:30)前将填好的存量资产汇总表》(即各部门按资产实际使用(存放)地点为单位统计的资产台账)发到国资处邮箱,同时将纸质的《填报质量承诺书》(挂桂航国资管理群共享文件)提交国资处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七、国资处对各部门反馈回来的数据整合汇总后进行复查,并将实物资产的复查结果上报院领导。

八、国资处资产清查联系人及电话:卫涛、2295524,桂航国资管理群群号:156576211国资处邮箱gzc@guat.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地址:桂林市金鸡路2号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南校区飞天楼510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电话:资产管理科 0773-2253077;采购管理科 0773-6796677

邮箱:gzc@gua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