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人事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
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凡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生管理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在职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各单位评优名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同一人选只能参加一项评优。
二、评选条件
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桂航人〔2014〕7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
1.各单位按要求组织评选:各系(部)分别成立评选小组,机关各部门以支部为单位组成评选小组(支部书记牵头组织评选),具体参评人数及其组成情况见附件1。
2.各评选小组于12月19日前将评选出来的人选名单报人事处,同时将《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报教务处复审、《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报人事处复审、《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和《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表》报学工处复审。
3.人事处汇总审核评选结果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5863250。
附件:
1.2014年“四优”评选小组组成情况表
2.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14年度优秀 推荐表(点击下载)
人 事 处
2014年12月9日
附件1:
2014年“四优”评选小组组成情况表
序号
部门划分情况
参评人数
1
工商管理系
38
2
信息工程系
33
3
机械工程系
58
4
电子工程系
43
5
汽车工程系
26
6
外语系
39
7
人文社会科学系
26
8
经济与贸易系
26
9
自动化系
19
10
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系
29
11
传播与设计系
30
12
理学部
24
13
思政部
17
14
体育部
23
15
来宾校区工作组办公室
5
16
党办(院办)、组织部(统战部)
10
17
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审计处、保卫处(武装部)
17
18
学工部(处)、院团委、招生就业处(校友会办公室)
21
19
人事处、财务处
17
20
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24
21
工会(离退办)、科技处(学报编辑部)、发展规划处
13
22
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17
23
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2
24
后勤管理处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