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人事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调动一般聘用制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一般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4年度一般聘用制人员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的一般聘用制人员(2014年7月及以后来校人员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三、考核原则、等级及比例
1、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各考核小组内获得优秀等级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该小组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考核采用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考核小组审核的方法确定考核等级。
2、考核程序
(1)由一般聘用制人员本人根据自己2014年度的实际工作撰写个人年度总结,并填写《一般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表》(见附件)。
(2)考核人员按工作部门及性质分组在一定范围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个人述职(考核分组见附件)。
(3)部门领导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参加考核人员之间进行群众互评,分别以四个等级表示考评结果。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
(4)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结果要进行量化综合,具体方法量化标准为:优秀记为94分、称职记为82分、基本称职记为72分、不称职记为40分,并加权计算被考核人的综合测评分:综合测评分=部门领导平均测评分×60%+群众互评平均测评分×40%。
五、考核结果的确定
1、以部门领导测评和群众互评结果计算的综合测评分作为确定考核等级的依据,标准如下:
(1)综合测评分在90分及以上者,可考虑评定为优秀。
(2)综合测评分在75分及以上者,可考虑评定为称职。
(3)综合测评分在60分及以上者,可考虑评定为基本称职。
(4)综合测评分在60分以下者,可考虑评定为不称职。
2、参加考核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原则上应确定为不称职:
(1)严重失职,给学院利益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者;
(3)不能廉洁自律,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4)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当年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者;
(5)拒不接受组织分配任务,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6)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不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经帮助仍无明显进步的;
(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任期或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8)具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
六、考核工作的时间安排
1、2014年12月11日前布置考核工作。
2、2014年12月19日下班前各部门统一将考核表及考核结果报人事处。
人 事 处
2014年12月9日
附件1:一般聘用制(合同制)人员年度考核测评表(含群众互评用表、领导测评用表)
附件2:一般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表
附件3:2014年度一般聘用制人员考核分组情况表
序号
部门划分
参加考核人数
组织负责人
备注
考核1组
图书馆
15人
杨琦
图书馆(15人):皮珂铭、万福民、曾雁、陈文凯、唐洁、朱凌宇、雷津、莫玉萍、钟桂平、沈晖、李玉玲、谭少丽、蒋丽芳、廖健羽、王敏。
考核2组
党办/院办、财务、教务、国际交流中心、招生就业处
8人
苏庆勇
党办/院办(1人):闫绪
财务(1人):阳文婷
教务(3人):刘陈佳、全浩、关莉
国际交流中心(2人):李晓哲、龙粲妍
招生就业处(1人):唐昕
考核3组
教学系部实验实训人员
17人
李天明
一系(2人):刘亦凡、蔡月娥
二系(2人):李宏哲、莫少华
三系(4人):陈福东、黄艺、雷震海、
朱治法
四系(2人):莫云、李海兵
五系(1人):刘红星
六系(1人):杭伟
七系(1人):黎慧文
十系(2人):林文斌、黄海深
体育部(2人)杜芳、张芙容
考核4组
学工处
64人
梁国富
公寓辅导员、公寓管理员
考核5组
保卫处
24人
刘武定
考核6组
后勤管理处
142人
刘训来
含门诊部
考核7组
院办司机
6人
吴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