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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通信网络仿真实训平台并发授权点增补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10-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项目名称:5G通信网络仿真实训平台并发授权点增补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货物内容:5G通信网络仿真实验平台并发授权点36个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99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校前期已向武汉丰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5G通信网络仿真实验平台并发授权点10个。因单班46名学生需实现“一人一机”同时上机实训,现有并发授权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存在36个并发缺口。本次拟在原已购软件基础上增补采购并发授权点36个,使并发授权总数达到46个,满足单班46人同时一人一机上机实训要求。

技术与服务要求:本次增补的授权点须与我校已部署的武汉丰迈5G通信网络仿真实验平台完全兼容,纳入原软件统一授权管理平台集中管理,授权方式、登录认证、数据格式与既有授权完全一致,并配套提供安装部署、联调联试、培训及质保期内运维服务。

(一)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我校已采购的5G通信网络仿真实验平台是武汉丰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专有产品,其并发授权机制、许可认证、授权管理与数据存储均由原厂封闭实现。本次增购属在原采购项目上的同款软件并发授权扩充,须在既有授权管理平台内统一开通、统一管理,方能保证授权体系、数据格式和系统配置的完全一致。如更换供应商,将导致授权体系互不兼容、系统无法互通,无法满足教学实训的一致性要求。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适用情形。该项目属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情形。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本次增补采购属对原合同标的相同货物(软件并发授权)的追加采购,在保持原合同其他条款不变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且增补金额控制在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以内,符合法律规定的添购资金限额要求。

(三)供应商具备唯一性和履约能力。武汉丰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该5G通信网络仿真实验平台的唯一开发、制造及授权主体,持有相关软件著作权,具备唯一供货来源。经查,该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专注高校通信、电子及人工智能类课程数智化实践教学,已为我校完成首期软件安装部署并提供运行维护,具备继续履约、同步扩容和后续服务配套的能力与经验。

(四)综合上述原因,为保证我校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服务配套的完整性和教学实训的连续性,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武汉丰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武汉丰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金融港B22栋5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潘矜矜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2号

联系电话:13788570767

2.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2号

联系电话:0773-6796677

六、附件

(0703-2320CIC5G00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区域合作发展促进项目第二批次子项目教学实验平台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