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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资产盘点暨待盘活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9-1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同时落实学校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资产盘点暨待盘活资产清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6年8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学校所属各部门、单位。

二、目标与要求

(一)清查摸底目标

1.通过清查摸底,对各单位使用或直接支配管理的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账卡、实物、标签”一致,确保资产账实相符、管理责任到人。

2.通过清查盘点,全面核清“家底”,梳理出闲置低效待盘活的资产信息,为下阶段盘活处置闲置低效资产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学校挖潜增收。

闲置低效国有资产的标准:一是闲置超过6个月以上的房屋、车辆等;二是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的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三是单位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配置或占有的资产。

(二)清查摸底要求

1.资产使用人清查盘点。通过移动端“i桂航”或电脑端信息门户进入资产管理系统内,对个人名下全部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照实物进行核实盘点,如实填写存放地点、选择盘点结果等信息,详见附件1:资产清查操作步骤。

2.各资产使用单位审核清查数据。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提交的清查盘点结果进行审核。

3.完善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资产使用单位按照资产实际使用状况,补充完善“使用人、使用地点”等资产管理系统内的信息数据。涉及资产调拨或使用人调整的,在资产管理系统发起资产变动流程,流程需及时完成,逾期未完成系统将进行撤销。

三、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提交材料

2026年9月15日-10月15日各单位组织使用人开展自查,并于10月15日17:00前将【附件2-4】盖章签字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同时将可编辑电子版发至gzc@guat.edu.cn邮箱,逾期未完成清查盘点工作的单位将暂停受理2026年报废申请

(航天楼A334,联系人罗素莲:2253077),

(二)学校现场抽查、重点检查

学校将于10月16日-11月15日对各单位清查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各部门单位整改落实

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在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盘点是一次系统性大规模盘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准确如实上报账实情况,梳理出闲置低效可盘活的资产信息,高效高质完成盘点工作。

附件:1.资产清查操作步骤

      2.资产盘盈明细表

      3.资产闲置明细表

      4.资产清查盘点报告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