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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级领导干部撰写任期届满述职述廉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19 [来源]: [浏览次数]:

由考核对象按照“桂航党发〔2015〕19号”的要求,认真总结本届任期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主要缺点与不足,撰写并上交《任期届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其中,在本届届中提任的干部按实际任职年限述职述廉。各位处级领导干部于10月23日12:00前把述职述廉报告的纸质稿(本人签字)和电子稿交到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