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提高学校办公设备、家具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资产的使用效益,我处拟于近期开展2016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的审查工作,请各部门根据人员情况、设备及家具配备情况、现有设备状况等因素,认真做好2016年度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的申报以院(系)、处级部门为单位进行。
2、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坚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的原则,能通过调剂、共享、共用解决的,不得重新购置。
3、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应按照《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及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桂航产〔2013〕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申报数量和参数应符合文件要求。
4、采购计划申报理由要真实、客观、详尽,相关技术参数和功能尽可能明确,预算金额应基本准确。
5、各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需填写《办公设备、家具需求申报表》;属于更新的采购计划,需同时填写《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履行相应的处置审批手续后,方予以受理。
6、本次申报的办公设备、家具采购计划为2016年度全年采购计划,除紧急需求情况外,本年度不再受理各部门申报的零星采购申请。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批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7、各部门填报的《办公设备、家具需求申报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国资处邮箱:gzc@guat.edu.cn,逾期报送的,不再受理。联系人:刘桂花,电话:2289204。
注:《办公设备、家具需求申报表》、《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页的“文表下载”中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