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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点击数: 60
关于2016年暑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暑假前后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安排
(一)学生放假、开学及补考时间
1. 放假时间:7月14日(星期四)开始放假。
2. 开学时间:8月27—28日学生报到注册,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 补考时间:9月3—4日学生补考。
(二)教职工放假、开学上班时间
1. 放假时间:7月16日(星期六)开始放假。
2.开学上班时间:8月26日(星期五)。8月27日、28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与学生报到注册、领书等工作有关的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值班安排
暑假期间,校长办公室、财务处每逢星期一、三上午9:30—12:00值班。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于7月13日12:00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录入OA系统。
三、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安稳办要以防自然灾害、防火、防盗为重点,认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放假期间,学工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并会同校团委安排好暑期社会实践等学生活动;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师生的饮食安排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基建处要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教职工,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职工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不足三天的经本部门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3.中层干部因公、因私离开桂林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中层以上干部要保证通信畅通。
4.需要送学校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请在7月13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移交。
5.各部门单位假期加班,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6.暑假期间,若遇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0773—586328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773—2289266。
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