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教学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已将:3.《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讨论稿)》4.《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讨论稿)》5.《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讨论稿)》6.《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暂行规定(讨论稿)》7.《桂林航天工业学院仪器设备损失赔偿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等5个文件已经分别发至贵部门邮箱,请各院、部及时查阅并提出宝贵意见(在原稿上用红色字体标出),于2017年10月25前将修改意见稿发至国有资产管理处邮箱gzc@guat.edu.cn 。收到请回复。谢谢支持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0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