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通过询价确定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实训中心1-4#楼消防剩余工程施工单位,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实训中心1-4#楼消防剩余工程
二、报价时间:2024年7月29日11:00前(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 进度款及结算支付:
工程完工后,按规定程序最多付至完成工程量的50%;在通过实训中心1-4#楼由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消防验收并收到验收结论为“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85%工程款;工程结算审定后,学校收到施工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履行完工程质量保修期后退还(无息)。上级对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规定的,按有关规程执行。
五、工程验收要求
乙方项目施工完毕具备完工验收条件须提前1天书面通知甲方申请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包括如下内容: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甲方接到申请报告、资料后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通知乙方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并再次申请验收;如审查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需协助建设单位申报实训中心1-4#楼的消防单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整改直至验收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六、采购需求(见附件)
七、报价方式:报价人将密封的报价函(盖公章)于2024年7月29日10:00-11:00送到探天楼B304室(南校区)逾期不受理,将在2024年7月29日11:10开标。
八、联系方式:刘老师 电话:1567633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