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职教项目(综合体育馆、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实训中心1-4#楼、学生公寓3#楼)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更改通知(一)
1、项目名称:亚行贷款职教项目(综合体育馆、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实训中心1-4#楼、学生公寓
3#楼)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GXZC2019-C3-24820-GXRZ
3、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5日
4、更正日期:2019年07月03日
5、原公告媒体: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6、更改内容:
(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原为“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00.00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现更改为“招标控制价: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报价,工程类项目投标报价下浮幅度区间为20%-80%。供应商不得超过报价区间报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供应商须知22项现更改为“供应商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报价区间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报价区间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可以不予以评审。当全部最后报价均超出招标控制价报价区间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3)磋商供应商须知24项(8)款现更改为“供应商未就项目服务需求中所竞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项目招标控制价报价区间的 ”。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中“三、项目实施单位要求的其他代理服务内容”现更改为“本项目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工程类项目收费费率=标准费率×(1-下浮幅度);
招标控制价: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报价,工程类项目投标报价下浮幅度区间为20%-80% 。供应商不得超过报价区间报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人中标后,履行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政府采购业务(国际类)项目代理业务时,最终收费费率=标准费率×(1-下浮幅度),并由届时的中标(成交)人或委托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响应函格式中删除“货物服务类磋商报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下浮幅度) %;”响应函格式中其余内容不变。
(6)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磋商报价表现更改为:
项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下浮幅度(%) |
备注 |
1 |
亚行贷款职教项目(综合体育馆、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实训中心1-4#楼、学生公寓3#楼)EPC总承包招标代理机构选聘项目 |
|
工程类项目投标报价下浮幅度区间为20%-80% |
凡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相应内容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请按以上内容执行。特此通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地址:桂林市金鸡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桂花 0773-225307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电商谷B座四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773-5841116;传真:0773-5841116。
采 购 人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 年 07月03日